金融衍生交易所涉及的风险一般分为两大类,即系统性风险(Systematic Risks)和非系统性风险(Unsystematic Risks)。系统性风险(Systematic Risks)是指由于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变动而对衍生市场上所有衍生交易工具产生的影响。它的特点是系统性地作用于整个市场而非仅仅作用于某些或某个衍生产品。它的存在是客观的,而且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加以避免以减轻或消除影响。非系统性风险(Unsystematic Risks)则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化(如某种商品现货价格的变动或某种利率的变化等)而对个别衍生产品所产生的风险。它的特点是,这种风险一般仅仅针对某一种或某几种衍生产品,而不像系统性风险那样作用于整个市场。此外,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这种风险可以通过证券多样化等措施来进行规避以减轻甚至消除其影响。
根据金融衍生交易风险产生的来源,我们大致可以将它们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流通量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Market Risk)
市场风险,也称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基础资产价格的变动而导致衍生产品价格或价值发生变化从而产生的风险。引起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导致价格风险的最主要因素,如相关金融资金的价格(包括利率、汇率等)的变化,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周期的影响等等。从根本上说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的风险,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系统性风险之一。一般说来,经济波动越频繁和剧烈,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的风险也越大。
2.政治因素。金融衍生交易产品的政治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时,由于国际、国内政治事件的影响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引起政治风险的因素主要有:政治体制的变更、政权的更迭、武装冲突、甚至一国国民的抵触情绪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从而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的损失,这也是系统性风险之一。
3.其他因素。主要包括社会因素、突发的自然灾害等等。如农产品的价格往往受到天气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而曾经引起世人震惊的英国巴林银行巨亏并宣布破产的事件,其直接的起因便是日本阪神的大地震。
另外,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涉及的市场风险,我们需要知道并引起注意的是:
1.不同的金融衍生产品所面临是市场风险是不同的。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市场风险受到其基础产品价格(价值)的影响,而不同的基础产品的价格是不尽相同的,此外,不同的交易品种其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是不同的。如期货市场与期权市场的风险是不同的;同样,国债衍生交易与股票衍生交易所面临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
2.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所承受的风险是不同的。我们一般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的交易者分为两类:套期保值(Hedging)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衍生交易来抵补他在相关市场上的资产价值的变动,以达到保值的目的。他在达到保值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高收益的可能。而投机者则是在承担由套期保值者转移的价格风险的同时也获得了赚取高利润的机会,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这导致了两类投资者所面临的价格风险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套期保值者面临的是基差风险,通常情况下,金融衍生交易的基差风险要小于价格风险。
3.由于衍生交易工具的杠杆效应,市场上往往会有一部分投机者为追逐超额利润而进行过度的投机。当衍生市场上这种过度投机行为比例太高时,将会直接导致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的剧烈波动,使整个市场均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可能会使衍生交易市场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套期保值功能。
(二)信用风险(Credit Risk)
信用风险,也称对手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交易责任而造成的风险。对手违约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是故意违约,即对方有能力履约但却故意不履行合约;另一种是被迫违约,即对方的确没有能力履行合约。
不同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信用风险,根据清算方式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而且会对各自信用风险的评估和测量产生影响。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根据清算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交易所衍生产品交易和场外衍生产品交易。而它们各自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不同的。
交易所衍生产品主要包括回购、期货、期权等在交易所内以标准化合约的形式进行交易的衍生工具。它有一整套独特的交易清算系统,即由清算公司充当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它作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其中心职责是负责衍生交易工具的最后结算业务,确保合约到期能够交割或在末到期之前进行平仓。这样一来,整个衍交易市场的信用风险几乎就全部转嫁到了清算公司。而清算中心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保证金制度、最低资本金制度、每结算制度、市价计值制度等等措施,使得整个市场的信用风险下降。但这种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表现在:一是风险过于集中在清算公司,一旦清算公司出现问题,将会危及整个体系的安全;二是由于这种制度安排使交易风险较低,反过来可能会助长交易者的投机心理或忽略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评估与考察,从而加重清算公司的信用评估压力,进而加大市场的风险。
场外衍生交易则不同,买卖双方均有信用责任,由于不存在清算公司这种“风险稳定器”,因此,交易者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要严重得多。所以,在交易之前,交易双方都要对对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只有符合要求的对手才可与之进行交易。
(三)资金流通量风险(Liquidity Risks)
资金风险与流通量风险是两种风险,但是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难以区分,因此,通常将它们作为一种风险探讨。
资金风险是指因为资金流动方面的问题(如保证金不足等)而引起的风险。在过度投机的市场,这一风险常常成为投机者操纵市场的手段,如进行多逼空或者空逼多,使对手方面面临爆仓的绝境。这便是典型的人为制造的市场风险和资金风险。
流通量风险则是指,由于合约交易量太低,导致市场流通量减少,以致公司无法对冲这项交易。
(四)操作风险(Operation Risks)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电脑系统或内部控制系统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引起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人为的错误、电脑系统的故障、工作流程和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等。对于某些金融衍生交易来说,操作风险所导致的风险可能非常严重。因为这种衍生交易的支付过程和价值计算过程都非常的复杂。而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导致的操作风险也是非常巨大的。
(五)法律风险(Legal Risks)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等等法律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风险。相对来说,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上。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各种风险之间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构成整个衍生市场的风险体系。对于一个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来说,价格是它的中心,因而市场风险在整个风险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他风险则对它有加强作用。
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是相辅相成,可以说市场风险越大,因价格波动而使交易者无法履行合约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信用风险的加大则会导致交易者违约的可能性增加,从而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市场的风险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