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金融风险基础证书FFR全国运营中心官网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项目动态 > 项目案例

多地金融监管部门表态!

网站管理员 0 2025-02-19 13:07:22

开年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召开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有效地进行监管,提升金融监管质效,成为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的共识。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是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扩大监管覆盖面

今年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纷纷表示,将通过多种手段,全面加强对辖内金融活动的监管力度。

海南金融监管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强监管”列入第三大年度目标任务,并表示聚焦精准规范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湖北金融监管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25年将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提高监管质效。以优化机制为抓手,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以人民至上为宗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凝聚合力为方向,持续深化央地协同。

湖南金融监管局也提出,要不断提高金融监管质效。聚焦监管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着力做实差异化监管,持续强化全流程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数智化转型,切实增强监管工作合力。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4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要逐业逐行逐单位强化金融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问责,加强监管协同,加快补齐金融法治短板,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有助于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可以防止一些机构或个人利用监管空白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城市专家网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将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放在今年工作的首位。

河南金融监管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用足用好化险资源,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全力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持续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做好城商行改革化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推动形成标志性成果、取得实质性成效。

广东金融监管局表示,坚持央地协同,打好高风险机构处置攻坚战。协同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进程,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摘帽”机构治理重塑、管理重构、业务重组。

“中小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其风险抵御能力相对较弱。”林先平表示,通过加快推进改革化险,可以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

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方面,北京、上海、广西等地金融监管局均提出,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

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要坚持不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持续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力,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构建发展新模式。

上海金融监管局提出,2025年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稳楼市金融支持力度。青海金融监管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助力巩固房地产市场止稳回跌势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导师柏文喜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除了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外,金融监管还重点关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扩围增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以及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这些领域的风险防范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协同监管机制强化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四级垂管”的监管架构已形成,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工作会议上也提到了加强央地协同的成绩与要求。

广西金融监管局发文称,要加强央地协同,主动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请示,落实央地定期通报、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聚焦高风险机构处置、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重点任务,加强准入关口、监测预警、早期干预、风险处置全流程协同。

山西金融监管局表示,2024年是山西金融监管局全面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这一年,山西金融监管局以改革发展破难题,央地协同建立山西省防“爆雷”和防非打非两项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

上海金融监管局通过升级司法建议书联合通报、“5G+”监管法治评估等,深化法治协同,发布金融监管法治白皮书,构建依法经营指标评估体系,编制履职法律风险提示单,有效前置执法监督。

“金融监管工作不仅强调单一机构的监管,还注重央地协同、横向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柏文喜认为,这种协同机制的强化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复杂多样的金融风险,提升监管效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曾表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是当前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厘清责任边界,拉紧责任链条,加强综合治理,完善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协作、多层次贯通的责任体系,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

“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还需要与金融创新相协调。”林先平建议,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要确保监管能够及时跟上,防止创新带来的新风险。这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风险意识,能够准确识别和评估金融风险,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